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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料加工协议报批





1、商务代理公司签订协议书及意向表,填写报批表;

2、盖经营单位公章后到外资管理科(四楼)办理;

3、局长审批;

4、外资管理科编号,打印备案证明书;

    5、局办公室盖章。




1、镇(街)或有关部门签发盖章的报批表一式六份;

2、新签协议审批表、协议书一式九份;

3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原件;

4、商人提供商业登记、注册证书包括确认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料(见注意事项第6条)等文件、董事会决议、银行资信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;

    5、涉及环保、危险品、限制类等特殊行业需主管部门前置批件。
注意事项

1、报批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; 
2
、项目名称必须规范,名称符合行业化; 
3
、厂名必须冠有“东莞并带相关行业字样; 
4
、厂名长度不超过12个汉字符; 
5
、要出具董事会决议。(非有限公司的要有股东会决议)。 
6
、说明:如何确认乙方法定代表人: 
A
、属于有限公司的:提供董事会议决议及确认董事身份的文件。 
   (a)
以香港公司为例,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成立一年以上的,提供周年申报表;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注册处确认的出任董事职位同意书 
   (b)
以台湾公司为例,提供董事、股东名册; 
   (c)
日本公司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”; 
   (d)
其他国家(地区)的,提供类似的证明文件。 
B
、属于无限公司的:提供股东会议及确认股东身份的文件。其中:股东身份的确认: 
   (a)
以香港公司为例,提供商业登记证。如商业登记证反映2个以上(含2个)股东的,需提供香港商业登记署关于股东名单的证明; 
   (b)
以台湾公司为例,提供董事、股东名册; 
   (c)
其他国家(地区)的,提供类似的证明文件。

办事时限  2个工作日
办事部门  外资管理科
咨询电话    22819830
咨询网址  www.dgft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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